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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三那年我們搬回阿婆家, 上學的那一段路, 頓時變成2倍長。 有時候趕不及上學, 對媽媽撤嬌要求載我一程無效時, 只好背起書包, 認命的往前跑! 有位好心的阿姨看我一路狂奔, 叫我上車要載我過去。

心裡雖然很感謝她, 但是當路旁的風景和平常不太一樣時, 我開始緊張起來, 思索著是不是該跳車了!? 我遇到壞人了嗎? 好家在~ 阿姨只是把我載到學校前門而已~ 而我還活著! 跑步開始變成習慣, 有時還遇到姐姐同學的爸爸, 穿個運動短褲, 兩個人併肩(...好啦~ 是到他的胸啦!)跑到學校, 只要15分鐘。

小時候, 跑步就是跑步。 像百米衝刺, 或大隊接力那樣認真努力的跑, 很愉快。大一點, 開始“聽說”女生要有女生的樣子…跑步要小心, 不能太”招搖”, 讓大家都知道你身材很好(當然我是沒有這個困擾的) 或者因為討厭流汗臭臭黏黏, 或者為了減肥實行的晚間慢步, 在多了身體和社會意識後, 就不太輕鬆了。 過馬路要不要跑步? 一般來說都是半拖半跑, 或者小踱步的走過吧~ 扭扭捏捏的樣子, 是有些討厭。 所以,當今天看到一位穿著西裝褲和皮鞋的阿伯邁開大步, 手肘確實往前後擺動時, 突然覺得有趣極了! 阿伯, 很勇哦~

去了美國後發現原來過馬路可以很悠哉, 行人可以很有尊嚴。所以…所以跑步和過馬路的關係, 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需求吧! 我在說什麼啊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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